申請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八)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申請材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企業,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提出申請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時,需要提交《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及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工作。
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更多資質許可申辦問題,請與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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